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制定相关服务价格的定价策略和定价原则;

综合测算相关服务项目的成本和收入情况;

进行价格决策;

形成统一的业务说明和宣传材料;

在各类相关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

设有商业银行网站的,应当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