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 第二章 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并确定可受理客户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受理的所有客户原则上必须满足或高于这些要求。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