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15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1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不低于其他贷款种类的频率和标准对并购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和计提拨备。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