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二章 市场风险管理 第四节 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市场风险管理 第四节 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应当有利于促进有效的业务运作,提供可靠的财务和监管报告,促使银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的制度、程序,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四节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