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五、 银行采取外部营销方式推介银行产品和服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一) 五、 银行采取外部营销方式推介银行产品和服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外部营销推介的产品及服务必须在银行的业务范围之内。外部营销的业务范围仅限于银行综合信息的介绍,推介银行产品,寻找和开拓客户资源,分发空白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不得收取已经消费者填写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不得接触现金及其他银行业务凭证和法律文件。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