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五、 银行采取外部营销方式推介银行产品和服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每个处理环节必须在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固定营业场所内完成。 (五) 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五) 五、 银行采取外部营销方式推介银行产品和服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每个处理环节必须在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固定营业场所内完成。 (五) 外部营销人员在从事外部营销业务时,必须佩戴所属银行的标识,并出示载有本人姓名、所属银行、客户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名片。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