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六章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条 资金账户与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有关管理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 附件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