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14年) 第四章 内部控制保障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14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保障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合理设定内部控制考评标准,对考评对象在特定期间的内部控制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改进内部控制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对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区别于业务部门的绩效考评方式,以利于其有效履行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职能。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