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贷记卡持卡人的透支行为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业务处理系统应当具有实时监督、超额控制和异常交易止付等功能。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与贷记卡持卡人对账,严格管理透支款项,切实防范恶意透支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