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三章 授信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授信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币种、不同客户对象、不同种类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设置授信风险限额,避免信用失控。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