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七章 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一百零九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一百零九条 第七章 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一百零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会计账务应当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 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级机构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