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监事 第六十三条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六十三条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监事 第六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但不享有表决权。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当将会议情况报告监事会。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