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由具备良好专业背景、业务技能、职业操守和从业经验的人员组成,并在以下方面得到充分体现: 确保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 确保商业银行培育审慎的风险文化; 确保商业银行履行良好的社会责任; 确保商业银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