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2.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2. 2.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债券和担保债券: (1) 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附属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券。 (2) 不是由本行或其附属机构发行的担保债券。 (3) 经银监会认可的合格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给出的长期信用评级至少为AA-;或者缺乏长期信用评级时,具有同等的短期信用评级;或者缺乏外部信用评级时,根据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 (4) 在规模大、具有市场深度、交易活跃且集中度低的市场中交易。 (5) 历史记录显示,在市场压力情景下仍为可靠的流动性来源,在严重的流动性压力时期,该债券在30天内价格下跌不超过10%或回购交易折扣率上升不超过10个百分点。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