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五、
五、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支付系统成员,通过国内外大额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上一年度支付总额。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包括澳大利亚元、巴西里亚尔、加拿大元、瑞士法郎、人民币、欧元、英镑、港币、印度卢比、日元、瑞典克朗和美元等12个币种的支付总额,包括为本行清算的支付总额和本行代理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清算的支付总额,但应当扣除银行集团内部支付额。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支付系统成员,通过国内外大额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上一年度支付总额。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包括澳大利亚元、巴西里亚尔、加拿大元、瑞士法郎、人民币、欧元、英镑、港币、印度卢比、日元、瑞典克朗和美元等12个币种的支付总额,包括为本行清算的支付总额和本行代理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清算的支付总额,但应当扣除银行集团内部支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