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十二条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支付系统成员,通过国内外大额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上一年度支付总额。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