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08年) 第二章 合格抵质押品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08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合格抵质押品 第十三条 采用高级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抵质押品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体现在违约损失率的估值中。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行估计的抵质押品回收率,对各抵质押品所覆盖的风险暴露分别估计违约损失率。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