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是指为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