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事项: 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