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产品风险管理 第六十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六十条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产品风险管理 第六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新产品风险的跟踪评估制度,在新产品推出后,对新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