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三章 综合理财服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综合理财服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在销售任何理财计划时,应事前对拟销售的理财计划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主要风险的管控措施,并建立分级审核批准制度。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