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二章 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管理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管理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在向客户说明有关投资风险时,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必要的示例,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