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