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