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未设立董事会的商业银行经营决策机构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