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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2015年) (一)

(一) 财务报表

表1、表2和表5中,已赚保费、原保险保费收入等指标的填报口径,参照“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中《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财务报表》对应科目的口径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