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特许人未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