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承兑 第十一条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承兑 第十一条 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承兑人开展承兑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查出票人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承兑风险,出票人应当具有良好资信。承兑的金额应当与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承兑申请人的偿付能力相匹配。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