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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当综合评估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资本金投入、运营后净现金流、其他融资等,审慎确定贷款金额,满足合理融资需求,避免过度融资。

项目资本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项目资本金要求。项目借贷资金、股东及关联方借款、“名股实债”等债务性资金和其他借款人非自有资金,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