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贷款期限、利率与金额 第十一条 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贷款期限、利率与金额 第十一条 学费应按照学校的学费支付期逐笔发放,住宿费、生活费可按学费支付期发放,也可分列发放。 第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