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2016年) 第十条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201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被检测人对现场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被告知检测结果之日起的三日内,向现场检测的公安机关提出实验室检测申请。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人。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