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1年) 第十六条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戒毒医疗机构认为需要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的,委托认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提供现场采集的检测样本。 戒毒医疗机构认为需要重新采集其他人体生物检测样本的,委托认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