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从事戒毒医疗工作不少于3年;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