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五、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一) 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一) 五、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吉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吉政发〔2000〕28号),积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同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