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二、 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六) 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六) 二、 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六) 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建立企业年金应具备3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三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同时,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五)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