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合格投资者经国家外汇局批准,应当在托管人处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特殊账户。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