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年) 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