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