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