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