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3年) 发布机关 司法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一、 对专门规范劳动教养工作的《司法部关于做好被决定劳动教养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工作的通知》等33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定,予以废止。 二、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抓紧对自行制定的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清理中发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劳动教…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