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三、

三、 在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参与本所决策、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党建工作保障措施等。”

将第十一项修改为第十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