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三、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5号发布)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三、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5号发布)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引用法条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08)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17)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