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2001年) 第六章 行政应诉 第二十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2001年) 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行政应诉 第二十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行政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