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 第五章 治疗康复 第四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治疗康复 第四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提高戒毒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