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 第三章 接收 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接收 第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