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第五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