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台湾渔船及船员在大陆沿岸停靠期间的边防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边防部门负责。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