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按要求汇总统计全国绿证核发和交易信息,按月编制发布绿证核发和交易报告。支撑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市场等有效衔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会同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按有关要求及时核算相关绿证交易数据。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