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