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2009年) 二、 示范城市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审核确认 (一)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2009年) (一) 二、 示范城市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审核确认 (一) 申请示范城市应具备的条件。申请示范的城市是指地级市(包括区、州、盟)、副省级城市;直辖市可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也可组织本辖区地级市区申报示范城市。 二、 目录 1.